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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农业农村局 焦作市财政局 关于转发《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规范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益,推动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有效支撑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下发了《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农文〔2024〕445号),为更好实施相关意见,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县(市、区)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印发本级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并抄报市农业农村(农机)、财政部门。 2.请各县(市、区)遵照该实施意见及制定印发的本级方案,组织实施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 附件: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pdf 焦作市农业农村局 焦作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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