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执法证件遗失的公告
兹有我单位1名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不慎遗失,相关信息如下:
白金,男,行政执法证号:16080019007,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以上行政执法证件已按照程序注销,自公告之日起,上述执法证件作废。非持证人持遗失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予以举报。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焦作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