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三步走”强化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监管
为进一步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行为,全面落实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严格把控农产品生产源头关,6月初以来,孟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市范围内的蛋禽养殖场、蔬菜、水果等各类农产品生产、收购场所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 一是突出重点。围绕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产品收购单位等重点主体,聚焦开具、收取和保存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执行、农药投入品使用范围和用药安全间隔期等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二是专项宣传。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等相关内容,深入各类市场主体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发放系列宣传资料200余份,推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入脑入心,进一步提升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的真实性严肃性可追溯性。 三是严格执法。对落实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不力的生产、收购主体现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存在的问题要求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进一步压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全市范围内农产品生产企业12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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