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农〔2022〕136号 签 发 人:侯向阳 办理结果:A 关于对市十三届人大第六次会议 第68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程跃进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利用农村废旧宅基地的合理利用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宅基地管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乡村建设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正如您在建议里提到的,积极探索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的途径和办法很有必要。我市通过完善政策、摸清底数、树立典型等措施,积极推动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 2020年,我市印发了《中共焦作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焦作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导则(试行)〉的通知》,其中对闲置宅基地管理利用提出了明确要求:积极推进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对保留产权的闲置宅基地和住宅进行整理,对愿意放弃产权的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进行回收,鼓励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开展空心院治理,全面清拆有安全隐患、有碍观瞻且无保护价值的危旧房、废弃房及断壁残垣,清理私搭乱建;零星分散的闲置宅基地建成游园、花园、果园、菜园,倡导“一宅变四园”;连片的闲置宅基地建成文化广场、景观带等公共场所;有利用价值的闲置农房,开发成乡村博物馆、村史馆、活动室、农家乐等场所。 2021年,我市出台了《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贯彻<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规划方面:要求各乡镇成立乡村规划委员会,完善规划审批程序。加强管理方面:要求坚持一户一宅,严禁一户多宅;要求各村充分挖掘村内荒坑、荒地、荒宅,依法收回集中供养五保户闲置的宅基地;建立机制方面:要求各县(市、区)制定一户多宅腾退办法,探索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途径。 我市将空心院整治、空闲宅基地盘活利用等问题列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重要内容,每月进行暗访督导,对于存在的问题列入问题台账,要求有关县(市、区)及时整改销号。各县(市、区)也采取多种措施,扎实开展空心院整治工作。全市统计出空心院共25419处,其中,院落完整、无人居住、无危房的空宅院7796处,整治完成6062处;无人居住、有危房的空心院6034处,整治完成4811处,拆除危房11589间;无人居住、围墙或房屋坍塌的残垣断壁4744处,整治完成3625处,拆除残垣断壁7361间;无地面附着物的空闲宅基地6845处,整治完成666507.3平方米。修缮利用改为村史馆、文化书屋、党建综合体、民宿等329处,“一宅变四园”3596处,复垦利用221.86亩,转变利用作为村集体建设用地用于村庄建设或产业发展的335.91亩。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农村宅基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所提出的意见很有价值,我们也将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落实推进,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2022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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