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5年实施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为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天然水域渔业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农业农村部关于禁渔期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下列水域实行禁渔期制度。现通告如下: 一、禁渔区 1、焦作市境内黄河干流及沁河等主要支流; 2、焦作市境内卫河干支流及水库等自然水域。 二、禁渔期 2025年4月1日0时至7月31日24时。 三、禁止作业类型 除休闲垂钓以外的其他捕捞作业类型。 四、在禁渔区和禁渔期内,因科学研究和人工繁育等活动需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须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五、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严重违反规定或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焦作市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0391-5351356 特此通告。
2025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