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党组集体学习《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为深入推进《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6号)贯彻实施,10月18日,市农业农村局召开第26次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宋振宇主持会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立民领学。
会议指出,《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审查、监督管理等全流程进行了规范。对于政府部门、行政单位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各党组成员要带头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国家、省市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精神和工作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文件起草、制发,把好文件质量关,按照管理办法规定,不该发的不发,不能发的不发,不必要发的不发,这也是落实为基层减负的重要举措。各科站要主动学习《办法》,按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起草、备案和管理,做到合法合规。二要规范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要严格履行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三要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备案审查要求,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提高依法决策水平。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或者上级机关的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切实维护规范性文件的权威性。